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7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一般来说,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而是可见的,因为事实上,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他们还说,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这种概念才有可能。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那么内视,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并拜自然为神。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也就是主(AC 8541-8547, 10159, 10736-10738)。他们乐于听说,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AC 9361)。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AC 8705, 9359, 9972)。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AC 4733, 5110, 5633, 7211, 9267, 10067)。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

属天的奥秘 #10062

10062.“又抹在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属天的奥秘 #7211

7211.“我举手应

7211.“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表凭神性能力提入天堂,主的神性人身是那里的全部。这从“领进那地”和“举手”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领进那地”,即迦南地,是指提入天堂,“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参看7196节);“举手”当由耶和华或主来说时,是指神性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指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6804, 6847节),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人身是天堂的全部。神性人身之所以是天堂的全部,是因为在那里,没有人,甚至没有一位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能对神性本身形成任何概念,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翰福音1:18)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之物无法对无限形成任何概念。因此在天堂,他们若不以人的形状来想象神,就没有任何概念,或只有一个不得体的概念;从而无法要么通过信,要么通过爱与神性结合。正因如此,在天堂,他们以人的形式来感知神性;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神性人身是他们所关注的全部,因而是他们的信和爱的全部;他们由此与祂结合,从而被祂拯救(67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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